2009年5月14日星期四

当一个国家连法律都失信的时候,你还能让老百姓相信什么?

一个国家能不能自由,
很大程度跟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
政治制度有关系,
如果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
不是以尊重自由为前提的,
那么这样的制度,
是不可能塑造有独立人格的群体的。

如果有人追求自治,追求独立,

就会受到某些官方的打压,
我们可以看到那些追求自由的人,
它的命运是何等的悲惨。
我们是没有思想自由的,
我们都被视为一个幼稚的人,
所以一经圣人说或者某某讲话,
都要求你必须作出一个服从的姿态,
一个奴隶的角色。

我想当我说起一个国家的法律制度时,
一个国家的法制与法律文化有很大的关系。
法律文化是一个国家跟法律有关的文化,
实际上是一国国民,
对法律的观察、观念、价值判断,
我觉得现在我们必须要具备民主的观念,
限制国家权力的观念,
我们必须要想方设法限制国家的权力,
我们不能将国家想象成父亲,
什么事情都听国家的、依赖国家,
热爱国家和监督国家应该放在同等的地位上。

政府到底是什么?

政府是我们用来保障我们的生活,
能够拥有更多的自由的机制。

所以有这样一个观念说,
其实我们手头还保有一个最基本的权利,
这个基本的权利就是改变政府的权利,
当政府站在我们利益的对立面,
变成了一种残害我们、
反过来控制我们的庞然大兽的时候,
我们必须要改变政府。

民主制度的建设中,
司法独立是我们建立法治社会首要的追求。
我相信司法独立是非常重要的,
司法独立意味着法官与案件不是没关系的。
大家知道我国的法院现在有一点四面漏风,
而且最近的五六年间有一个强烈的趋势,
就是警察权高于司法权。

司法没有真正的独立性,
最后导致司法邪恶,司法腐败,
我们要设法让每个法官,
为他判决的案件负完全的责任,
这样所有的荣誉也是这个法院所享有的,
如果出了问题,
我们也知道谁是决策者而不是像现在,
一切的责任都是月朦胧鸟朦胧。

今天, 政治不是跟我们每个人无关的事情,
其实每个人内心里面都有一个政治情结,
只不过你在权衡他的利弊。

我想社会公众也需要关注国家的政治,
这些年来许多事件,
数以万计的居民能够走在街上;
(参与公选盟,兴都权益运动)
我相信这种政治参与的热情是特别宝贵的!

有许多人认为稳定的政治,
就是上面说什么,下面听什么,
其实这是最不稳定的。

我们需要一种合理的机制,
解决这个国家的政治问题,
这离不开我们议会的冲突,
一个民主的社会就是这样充满了不民主的因素。

所以一个稳定的政治制度和法律体系,
和一个保障人权的制度,
离不开我们每个人去参与,去保证它、去推动它。

后记:

我们从霹雳州事件看到负责维持治安的警察,
竟然会因为政治因素,
威胁到我们人民应该享有的自由。
安全两个字,
他们诠释为维护当权者政权的安稳,
而不是一般民众的安全。

警察可以动员去围剿穿着黑衣喝咖啡、跑步的民众,

却没有能力打击日渐严重的飙车党,
或造成无辜人士丧命的攫夺匪。
没有其他现象,
比这个更可以显现警队奉行的双重标准。

警察进入州议会,骑劫立法权,

强行拖走并且软禁议长。
他们在马来西亚警队历史留下了最难堪的一页.

霹雳州事件也让人民看到所谓的人民代议士,
野蛮起来比黑社会份子更黑社会!

衣冠楚楚之辈在州议会里,
为了权力而罔顾立法议会开会程序。
有人不顾一切的要撤换议长,
再把尚在椅子上的原任议长抬出。
此举动, 举世瞩目,让世人贻笑大方!
这个违宪先例一开,
对我国民主宪制精神是一个严重的伤害!

当一个国家连法律都失信的时候,
你还能让老百姓相信什么?

5 条评论:

匿名 说...

警察的责任是维持社会次序,保障市民安全,让市民在无忧无虑的情况下自由活动。

我国的警察无能力维持社会次序, 无能力保障市民安全不止,最讽刺的是,我们的警察是用来毁灭人民自由的工具.

法律和法院是确保人民受到公正,公平的对待。
然而,看看我国的这一切,嗨!真是呜呼哀哉!

还是老话一句,宪法只是对有文明,有文化的一群起作用,当它遇到一群毫无文化及文明的蛮徒是,它是一堆废纸, 甚至还会被利用来干伤天害理之事。
又再呜呼哀哉!!

the mks bar 说...

很遗憾生长在无民主的马来西亚啊~

卖博士 字:孔明 说...

我国的警察是不用抓贼的。
只要婆政治人物的懒趴就可以了。。。

人生不过如此-沈兴.sim Heng.(1963)。 说...

本来马来西亜会会一个很美好的國家。很是可惜。有石油,天然氣,木桐,橡胶,錫米一却却吧!都是他们投資失敗。白象的工程。要花容易的很,賺没那什易呀!先進國,不敢想像。有排等咯。排排坐,吃菓菓就真。

Jerrie 说...

在这里何法之有?有人被一群人包围然后做出反抗后被控,在柔佛麻坡,16人聚会,却派来了百多名警员来镇压。。。。!太多太多不公平的事,百姓在苦苦的哀求:“公平点啊!”也于事无补,50年了,既然是改不掉的恶习就不用改了,换掉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