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0日星期一

警方能專業,去政治化嗎?

當看見警方以強硬的手段, 鎮壓對付公選盟的集會時,在另一方,首都陸佑路所發生的致命車禍而引起毆人事件,兩件事,兩個標準,也許一個是政冶課題事件,也許另一個不過是微不足道的車禍小事。

只是遺嘆的說,為何我國的警方辦事能力為何越來越那么的政冶化,為何不能以專業態度的水準,心平气和的看待一埸既不暴力,只是想表迖要求公平選舉的一個週年紀念燭光晚會。

為何視集會參與者為洪水猛獸?為何視民眾,民意代表為反動份子?

尊貴的政府為何不能以理智的眼光看待事件,凡事皆有因果,如果民眾認為選舉委員會的制度操作手法皆無懈可解,那么民眾為何還要大費周章,冒著分分鐘蒙受牢獄之災的危險,赴一埸風雨無阻的晚會?尊貴的政府為何不能大刀闊斧,順著民眾的意願來改革選舉委員會操作的方針?

這邊廂的車禍事件,看到現埸無法無天的流氓,光明正大的毆打無辜者,警方是否有以專業,有效率的行動,追捕那些把法律操在手中的流氓?還是最后以不了了之的態度處理?

雖然全國各大報章圖文並,!但警方是否能讓這些無辜者討回一個公道?

警方是否允許繼“焦賴皇冠城流氓毆人事件”的版本,一而再,再而三在全國各地陸陸續續的上演?難道這些群毆事件,最直接影響社會的治安,甚至影響种族和諧事件的發生,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事?


心中有很多為何?難道這就是我們,Malaysia boleh(大馬“人“)的警方專業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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