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
skip to sidebar
我投选民联的理由:赵明福案(四)原文:那天晴
我不认识赵明富,
但我要自己记得他的名字。
这个名字,
代表了国内许许多多在执法当局内死亡的,
无法了结的冤案冤魂。
明福死亡的期间,外婆在家乡由母亲照顾。
八十多岁的她当时罹患肺痨,开始神智不清。
母亲照常每日阅报。
不识字的外婆偶然见着头条新闻的图片,
不解地问母亲:
“为何这个好样貌的年轻人上了头条?”
每次母亲跟我谈起明福,
都会不断重复和外婆一起的那个情景。
一直重复,每次都激动地重复。
起初我不明白,
但后来当见到了明福的双亲才知道,
那是对于一个有位青年的惋惜。
身为父母,
又怎么不知道丧子那深刻与入骨之痛楚呢?
有年七月十四,
明福坠楼之地既前反贪局大厦举行烛光悼念会。
母亲恰好在吉隆坡,于是随我到现场。
点点烛光,黯然落泪。
如果明福能成为厉鬼,
自行把凶徒都绳之以法那该有多好。
但事实只能是不瞑目的孤魂。
明福案代表的正是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
已经严重破损到无可挽救的地步。
即使你知道验尸庭、
皇家委员会的审讯已经把真相袒露在公众眼前,
即使找来多高明的法医,
被告律师多么白痴笨蛋,
出庭证人的证言多么错误百出前言不对后语,
有关人士依然无法被定罪。
一个即将要结婚的有为青年,
期盼着新生儿的父亲,被判成被自杀,
这真是他妈的扑街荒谬。
此案的可怕在于,
若今天你因为跟当局意见不合,
被当局抓去问话,隔天你坠楼惨死,
将会是一桩无头冤案。
我们根本不可能在现存司法制度下,
得到公平公正的审讯。
更何况明福只是坚持自己的立场啊。
我们从此就不能有跟当局相反的立场,不同的理念?
再多五十年,凶徒们确实都会老去死去。
老天确实都会把这些人带走。
但他们活着的一天,
或者我们允许他们不必负责继续活着的一天,
将会有更多人死去。
例如萨巴尼、古甘……
死在拘留所的,被警员开枪误杀的,
死在反贪局内的等等等等。
不要再有人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了。
我想让死去的孤魂安息,他们太累了,太可怜了。
这就是我投选民联的理由。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