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

执法者的公信力还剩几多?

现在像警察那样随便掏枪打死人民,
都可以不受任何惩罚的案例,
在我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
社会的纠错机制已经完全失效,
这就不是执法人员个人的道德和素质问题了,
而是整个社会制度存在着重大的缺陷。

我明白了执法的人为什么敢于这样鱼肉百姓,
他们之所以在履行公务的时候飞扬跋扈,
不仅是因为司法机关总是站在权力一边官官相护,
而且还因为法律对执法犯法的政府官员,
基本上没有任何惩罚,
就算通过行政复议或者司法诉讼,
老百姓赢了又怎么样?

由于政府机关内部千丝万缕复杂人际关系的客观存在,
使得这种责任追究制度形同虚设,
根本落实不到个别责任人的头上,
更何况很多滥用职权的人本来就是单位的领导。
结果总是用纳税人的钱去替政府官员的过错买单,
根本不能形成有效的约束。

不可否认,任何人都会犯错误,
执法人员也是人,不可能要求他们就不犯错误,
但是个人工作上的错误,
和整个国家制度的腐朽是有本质区别的。

由于种种原因执法人员在工作上出现了差错,
被处罚的老百姓受到了委屈,
如果整个国家的制度是公正的话,
完全可以及时加以纠正,
并给予犯错误的执法人员一定的惩罚,
可是如果整个国家的制度是腐朽的,
纠错机制就会失效。

人民的冤屈得不到补偿,
执法者的恶行也受不到惩罚,
执法者知道这一点,老百姓也知道这一点,
因此就会形成一种不良的社会记忆。
执法者因为有了这种记忆而飞扬跋扈,
老百姓因为有了这种记忆而仇视政府,
整个国家哪里还有什么凝聚力可言?

2 条评论:

Fair仔 说...

先把首席法官,警察总长,总检察长等检控侦察机关头儿一起换掉再讲吧! 可是我们是不用指望国阵政府会把这群人渣换掉。

Alfanso 说...

当他们被批评时,动不动就威胁说不要执法。简直就是被宠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