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3日星期六

潘永强- 公民社会正在失灵。

2008年是馬來西亞政治轉折的關鍵年份,對長期受到不平等對待的母語教育運動而言,人們原本以為國家威權弱化之後,華教運動長年的訴求或可展露曙光。

因為按照近年來盛行的公民社會理論,一般認為國家與社會形成二元對抗,一旦國家權力被削弱後,必然有助於社會力的抬頭。

自1950年代以來,林連玉先生就是華裔公民社會的先行者與領航人,帶領這股社會集體力量向國家要求正當的權利。然則,令人極其錯愕的是,2008年縱然是我國的重大分水嶺,但在華裔公民社會內部,卻又演變出一場慘烈的華教內戰。

這意味著,國家威權的退化並不必然帶來公民社會的成長和壯大,反而社會內部的分歧卻可能導致國家威權的趁虛而入,例如高教部利用不同勢力的縫隙,而聲言介入新紀元學院風波一事,雖然已被有識的輿論嚴正譴責,卻也說明了「國家與社會二元對抗」的傳統思路,既不真實也充滿誤導。

事實上,誠如政治學家Adam Przeworski所言,「以團結的公民社會來對抗國家,只是一個有用的虛構(useful fiction)」。

由於公民社會本身就涉及不同界別的利益,並非總是處於一致的狀態,所以就衍生出兩點誤解,一是誤把公民社會當成是一個整體,而忽略其中的差異和階層,二是把公民社會看作一片清高的淨土,與「污濁的國家」相對立。

一句話,這種公民社會觀都犯了自由主義幼稚病,以為公民社會只會幹好事,而國家則只會幹壞事。

在現實情況中,國家幹的壞事與髒事固然不少,但公民社會裡頭也不盡然只有好人,或只會幹好事,相反的,躲在崇高的招牌背後偷賣「毒奶粉」的公民社會領導人有之,或者在華教運動內滲進三聚氰胺的權力精英,也向來為數不少。

從最近華教組織內部的腐敗和墮落可見,公民社會顯然不完全就是清高的、可靠的、純潔的,反而充斥火與劍、權與慾。與此同時,國家與社會的關係未必一定是二分對抗的,反之,社會內部的分歧有可能導致某一部分社會力量爭取跟國家機關合謀,形成新的壓迫聯盟,以挪用國家威權來試圖夷平有異見的舊日夥伴。

就此而言,我們不只有必需警惕公民社會原來竟有陰暗、涼薄的一面,也被迫正視公民社會失靈的可怕後果,一個失靈後的公民社會,其產生的破壞力不亞於國家的粗暴干預。

就新紀元學院風波而言,國家既是一頭巨獸(leviathan),但一不小心,民間也可能出現同樣可怕的巨獸。

一直以來,公民社會的理論有部分是建立在「市場失靈」和「國家失靈」兩個基礎上,由於市場和國家都有可能失靈,所以需要公民社會或者第三部門的出現,以在市場和國家以外保障公共的權利。可是,既然市場和國家都有失靈之虞,難道公民社會和非營利組織就不會失靈嗎?

他們就沒有私利和慾望嗎?公民社會的自我治理能力,就肯定會比市場或國家來得優越嗎?過去出於對國家施虐的憂心與疑慮,我們甚少或是不願談及公民社會內部的治理流弊,擔心如此一來將損及公民社會的公信力和可信賴度。

過度包庇和忽視公民社會失靈的危機,不只會嚴重損害到社會制衡國家的元氣,也勢必令公民社會尚存的健康元素和支撐力量,會陷於萬劫不復之地。

新紀元學院風波帶來的較正面效應,就是讓各方有機會省思非營利組織失靈後的破壞力。既然公民社會內部也有敗壞和施暴的因素,那麼如何克服公民社會的失靈,或減少其失靈後的危害性,就應該是當下需要解決的問題。

我們不能因為公民社會有失靈之虞,就懷疑或是捨棄公民社會的功能,正如市場與國家失靈後,並沒有就此受到唾棄一樣,重要的是,必須把問責(accountability)的原則注入到公民社會組織的日常治理之中。過去華教組織獨享了諸多「免於問責」的特權,他們佔據不少社會的資源和信任,也獲取眾多社會的同情和寬容,但是也從中滋生了腐敗和毒瘤,以致時刻祭出「主權」的旗號來規避應有的監督和問責要求。

自1980年代以來,公共管理在全球範圍內日益重視「問責」的重要性,在這股問責的潮流中,民選政府是首當其衝,公私營企業也不能倖免,既然如此,公民社會組織何以得天獨厚,在向國家行使問責權利之餘,自己又千方百計地規避向社會負責?世界潮流浩浩蕩蕩,董總一再逃避問責的好時光總是要結束的,而且諸種事實一再說明,今日的董總早已不是純潔的天使,也不是無瑕的聖女,董總的「主權」來自社會,根本不是董總領導人所能獨佔、排他和不可分割的,自然沒有繼續免於問責的權利。

林連玉先生終其一生頂天立地,他是公民社會的先行者,料想也不忍見到公民社會失靈的各種亂象,紀念林連玉先生的其中一種理想方式,就是建立勇於問責的組織文化

(转载自2008-12-06马来西亚《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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