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5日星期日

只许官州放火, 不许人民。。。。。。


去反内安法令示威, 捉!
人民穿黑衣, 也捉!
要去oldtwon喝咖啡,又捉!
去马大看温家宝政治秀, 也捉,
还搞到要人家“脱衣服”,才可以担保!
现在连穿一样的衣服也害怕,一样捉!
看来,警方还真“另类”!

前”疯“报无的放矢,煸情不可捉,
土犬乱吱,不必捉,
三人帮公开播A片,不用捉,
罪犯满街,官说不够人手,怎捉?

2 条评论:

polo_c 说...

+在事发地点跑步经过也抓==||

西西留 说...

以后走路小心点,不小心跌倒仆街也会被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