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我知大家知,
港口丑闻通街知,
贪官吃得口痴痴,
你吃我吃大家吃,
都把人民当白痴,
以为偷吃无人知,
来届大选你就知!
2009年5月28日星期四
在争权斗利或缺乏民主政治常识?
从民政党副主席范清渊,
炮轰丁福南私自发表支持让陈平回国的立场,
频频与国阵唱反调,
更要求开除其槟州民政党主席职,
来看看国人普遍缺乏现代民主政治常识是最致命的因素!
众所周知,国家是唯一的、无可选择的,
而政党则是多元的、自愿的、可选择的。
在一个国家之内,若只能允许存在一个中央政府,
叛国、颠覆政府当然可以名正言顺地“治罪”。
但在一个国家之内,可以成立多个政党,
政党代表一定阶级阶层的利益,
一个国家之内有不同的利益群体,
不同的政党显然就有不同的政治主张,
一个公民或一个政党不同意或反对某一个政党在某一时期的政治主张,
这是十分正常和自然的,因而根本谈不上有“罪”。
这在政治学上应该是小学的常识,不言而喻。
但在现代民主政治常识严重缺失的大马,
几十年来,不知有多少可怜的政治人,
活生生地葬送在“反对我党的立场”的罪名之下。
有人说过“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的名言。
具体说,一是党外之党和党外之人反对本党的政治主张,
二是党内之派和党内之人对本党领袖的主张和某一时期党的政策的反对。
这本是政治生活中正得不能再正常的事了.
从现代政治学和法学上来看,
上述两种“反党”都不构成“犯罪”。
对于党外的“反对我党的立埸者”,
这是现代民主政治游戏中正常的政治竞争和政治监督,
只要不违法破坏合法政党的正常活动,
这种“反党”不仅不应“治罪”,还应当鼓励!
对于党内的“反党”,
这是任何一个政党组织的肌体健康状况的指标,
对“反党”者,
充其量“开除党籍”已到了政党权力的“极限”,
因为政党不是国家权力组织,
无权擅自剥夺公民的人身权利。
至于历史上政党任意剥夺“反党”党员生命的野蛮做法,
只能说是缺乏现代民主政治常识的在前进道路上的莫大悲哀。
最后要说的是,
习惯于在传统政治的旧思维, 做法和体制中折腾的国人,
迫切需要基本的民主政治启蒙, 尤其是范清渊!
炮轰丁福南私自发表支持让陈平回国的立场,
频频与国阵唱反调,
更要求开除其槟州民政党主席职,
来看看国人普遍缺乏现代民主政治常识是最致命的因素!
众所周知,国家是唯一的、无可选择的,
而政党则是多元的、自愿的、可选择的。
在一个国家之内,若只能允许存在一个中央政府,
叛国、颠覆政府当然可以名正言顺地“治罪”。
但在一个国家之内,可以成立多个政党,
政党代表一定阶级阶层的利益,
一个国家之内有不同的利益群体,
不同的政党显然就有不同的政治主张,
一个公民或一个政党不同意或反对某一个政党在某一时期的政治主张,
这是十分正常和自然的,因而根本谈不上有“罪”。
这在政治学上应该是小学的常识,不言而喻。
但在现代民主政治常识严重缺失的大马,
几十年来,不知有多少可怜的政治人,
活生生地葬送在“反对我党的立场”的罪名之下。
有人说过“党外无党,帝王思想;党内无派,千奇百怪”的名言。
具体说,一是党外之党和党外之人反对本党的政治主张,
二是党内之派和党内之人对本党领袖的主张和某一时期党的政策的反对。
这本是政治生活中正得不能再正常的事了.
从现代政治学和法学上来看,
上述两种“反党”都不构成“犯罪”。
对于党外的“反对我党的立埸者”,
这是现代民主政治游戏中正常的政治竞争和政治监督,
只要不违法破坏合法政党的正常活动,
这种“反党”不仅不应“治罪”,还应当鼓励!
对于党内的“反党”,
这是任何一个政党组织的肌体健康状况的指标,
对“反党”者,
充其量“开除党籍”已到了政党权力的“极限”,
因为政党不是国家权力组织,
无权擅自剥夺公民的人身权利。
至于历史上政党任意剥夺“反党”党员生命的野蛮做法,
只能说是缺乏现代民主政治常识的在前进道路上的莫大悲哀。
最后要说的是,
习惯于在传统政治的旧思维, 做法和体制中折腾的国人,
迫切需要基本的民主政治启蒙, 尤其是范清渊!
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
宏愿, 宏愿, 2020宏愿, 好一个大马!
如今的大马在国阵的领导下、
媒体和言论下是一片凯歌盛世!
尽管各民族的敌意矛盾日益扩大的情况下,
尽管在这个全球的金融危机之下,
国内的失业率高居不下的情况下.
尽管一个个的外资企业的撤离,
尽管国内的企业泥坑中挣扎的情况下,
一个个的企业倒闭,
一个个的民众失业!
尽管人民的矛盾日益突出激化,
尽管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情况下,
尽管政府官员在日益腐败,
尽管腐败之风蔓延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尽管贪污腐败成为时尚 ,
尽管执法腐败至严重的每况愈下!
尽管社会的治安环境严重的倒退之下,
尽管官民的冲突不断,
社会暴力持续恶化,民怨不断!
在这么多的问题之下 ,
政府竟然厚脸无耻的天天叫嚷-----
我们, 一个太平盛世的马来西亚!
国家的领导人请呕心自问,
人民的权利,
人民的言论自由,
(甚至连绝食的自由),
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
你们竟然说是为公正的民主社会,
你们真的是厚颜无耻,
让更多的人感到恶心, 感到迷茫!
人民越来越感不到国家的未来在那里?
社会的正义在哪里?
民主的社会在哪里?
政府不断的隐瞒事实的真相,
我们的社会道德日益败坏,
又放纵某些政客宣扬种族极端的思想,
来束缚人民的良知,
束缚人民的思想,
搞到三大民族关系紧崩崩,
以此达到你们独裁专制的统治,
以此来巩固官僚集团的利益,
可怜无知被人蒙蔽双眼的国人,
是否该醒一醒?
为你的未来,
为你的权益,
为你的本质去大吼一声!
悲哀的政府,
无知的人民, 路在何方?
民主的路在何方?
自由的路在何方?
宏愿, 宏愿, 2020宏愿, 一个大马!
这就是五十多年以来的一个大马!
多么一个羞耻的名词,
多么一个恶心的名词,
多么一个感慨的向往!
媒体和言论下是一片凯歌盛世!
尽管各民族的敌意矛盾日益扩大的情况下,
尽管在这个全球的金融危机之下,
国内的失业率高居不下的情况下.
尽管一个个的外资企业的撤离,
尽管国内的企业泥坑中挣扎的情况下,
一个个的企业倒闭,
一个个的民众失业!
尽管人民的矛盾日益突出激化,
尽管贫富差距日益扩大的情况下,
尽管政府官员在日益腐败,
尽管腐败之风蔓延社会的每一个角落.
尽管贪污腐败成为时尚 ,
尽管执法腐败至严重的每况愈下!
尽管社会的治安环境严重的倒退之下,
尽管官民的冲突不断,
社会暴力持续恶化,民怨不断!
在这么多的问题之下 ,
政府竟然厚脸无耻的天天叫嚷-----
我们, 一个太平盛世的马来西亚!
国家的领导人请呕心自问,
人民的权利,
人民的言论自由,
(甚至连绝食的自由),
都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
你们竟然说是为公正的民主社会,
你们真的是厚颜无耻,
让更多的人感到恶心, 感到迷茫!
人民越来越感不到国家的未来在那里?
社会的正义在哪里?
民主的社会在哪里?
政府不断的隐瞒事实的真相,
我们的社会道德日益败坏,
又放纵某些政客宣扬种族极端的思想,
来束缚人民的良知,
束缚人民的思想,
搞到三大民族关系紧崩崩,
以此达到你们独裁专制的统治,
以此来巩固官僚集团的利益,
可怜无知被人蒙蔽双眼的国人,
是否该醒一醒?
为你的未来,
为你的权益,
为你的本质去大吼一声!
悲哀的政府,
无知的人民, 路在何方?
民主的路在何方?
自由的路在何方?
宏愿, 宏愿, 2020宏愿, 一个大马!
这就是五十多年以来的一个大马!
多么一个羞耻的名词,
多么一个恶心的名词,
多么一个感慨的向往!
2009年5月24日星期日
别为权力写博!
为什么要写博?写博的目的又是什么?
因人而异,无奇不有。
有人为名,有人为利,
有人为了赚钱,有人为了升官。
有人把写博当作一种习惯,
有人把写作视为一种乐趣;
还有人说他年轻时写博为了泡妞,
中年是为了表现,老年是为了宣泄。
甚至有人把写博看作是一种生理需要,
就如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
爱了就上床;写欲如同性欲。
我为什么写博?
写博是为了以文会友,
及对权力的蔑视、嘲弄、解构!
如果你是一个博客,你为权力写博,
你就是为腐败服务,为愚蠢服务.
如果你是被迫的,还情有可原!
如果你是自觉的,
那你怎能逃脱帮凶之责?
我说的权力是极权,
是不受监督,不受制约的,
是不由民主选举所赋予的极权。
不为权力写博,
包括不为权力意志写博,
不为权力的意识形态写博。
博客的性格决定着作品的命运.
你的性格是怯懦的,
你的意志是软弱的,
你低三下四,你左右逢迎,
你唯命是从,你讨好巴结,
你怎么能够写出有尊严,
有个性、有生命的作品呢?
博客最重要的素质就是,
独立的品格,自由之精神。
一个有尊严的博客,
一个真正想为这片多灾多难的热土、
为你深爱着的民众写出好作品的博客,
必须独立苍茫,顶天立地。
心须天马行空,无傍无依,无拘无束。
必须不当奴才,不做工具,不接圣旨。
必须敢想敢说,敢于直笔,敢于放屁!
必须只服真理,不为权力!
因人而异,无奇不有。
有人为名,有人为利,
有人为了赚钱,有人为了升官。
有人把写博当作一种习惯,
有人把写作视为一种乐趣;
还有人说他年轻时写博为了泡妞,
中年是为了表现,老年是为了宣泄。
甚至有人把写博看作是一种生理需要,
就如饿了要吃饭,渴了要喝水,
爱了就上床;写欲如同性欲。
我为什么写博?
写博是为了以文会友,
及对权力的蔑视、嘲弄、解构!
如果你是一个博客,你为权力写博,
你就是为腐败服务,为愚蠢服务.
如果你是被迫的,还情有可原!
如果你是自觉的,
那你怎能逃脱帮凶之责?
我说的权力是极权,
是不受监督,不受制约的,
是不由民主选举所赋予的极权。
不为权力写博,
包括不为权力意志写博,
不为权力的意识形态写博。
博客的性格决定着作品的命运.
你的性格是怯懦的,
你的意志是软弱的,
你低三下四,你左右逢迎,
你唯命是从,你讨好巴结,
你怎么能够写出有尊严,
有个性、有生命的作品呢?
博客最重要的素质就是,
独立的品格,自由之精神。
一个有尊严的博客,
一个真正想为这片多灾多难的热土、
为你深爱着的民众写出好作品的博客,
必须独立苍茫,顶天立地。
心须天马行空,无傍无依,无拘无束。
必须不当奴才,不做工具,不接圣旨。
必须敢想敢说,敢于直笔,敢于放屁!
必须只服真理,不为权力!
权大于法时,法律有何用?
行动党创党42年来,首次党总部遭到警方搜查。
而且是在未出示搜查令下展开搜查行动,
行动党全国副主席陈国伟,
谴责警方这次的搜查行动为“严重的滥权”。
看了刚才网上的新闻,虽然不是行动党党员,
但真的为我们国家的民主未来感到悲衰!
身为执法者也没尊守法律!
权大于法时, 法律有何用?
自我国独立多年来,
我们国家的立法不少,但起的作用不大;
特别是当案件涉及当权者时,
我们的法律制度就非常无奈!
有时,法律甚至会充当权力的打手,
为权者的利益而去侵害无辜的弱者。
当权力大于法律时,甚至权力能操控法律时,
法律的角色,往往就从维护弱者的护具,
变成了伤害弱者的工具;
而法律在当权者的眼中,自然也就成了一堆废纸。
当一个国家的法律,
都无法约束大小官员的滥权时,
它的基本政策和措施,
又怎能威慑得住滥权者前进的脚步呢?
看来,要想在我们国家制止滥权腐败,
就要让我们的法制得到权者的尊重,
让我们的法律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单纯靠立法还不行;
把执法监督部门从政府手中分离出来,
实行执法独立,
法律才能从根本上摆脱权力的控制!
在此同时,也要加强对执法部门的民主监督,
严惩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者,
以确保执法的公平正义性;
实行这样的体制改革,
也许是最有效的防滥权措施。
只要法律能大于权力,
法律才能威慑得住权力者的滥权,
立法的作用才能体现出来,
立法的目的也才会有意义.
只要法律能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滥权枉法现象就能得到扼制,
想滥权者就得三思而行,
防止滥权也就有了基础和保证。
而且是在未出示搜查令下展开搜查行动,
行动党全国副主席陈国伟,
谴责警方这次的搜查行动为“严重的滥权”。
看了刚才网上的新闻,虽然不是行动党党员,
但真的为我们国家的民主未来感到悲衰!
身为执法者也没尊守法律!
权大于法时, 法律有何用?
自我国独立多年来,
我们国家的立法不少,但起的作用不大;
特别是当案件涉及当权者时,
我们的法律制度就非常无奈!
有时,法律甚至会充当权力的打手,
为权者的利益而去侵害无辜的弱者。
当权力大于法律时,甚至权力能操控法律时,
法律的角色,往往就从维护弱者的护具,
变成了伤害弱者的工具;
而法律在当权者的眼中,自然也就成了一堆废纸。
当一个国家的法律,
都无法约束大小官员的滥权时,
它的基本政策和措施,
又怎能威慑得住滥权者前进的脚步呢?
看来,要想在我们国家制止滥权腐败,
就要让我们的法制得到权者的尊重,
让我们的法律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单纯靠立法还不行;
把执法监督部门从政府手中分离出来,
实行执法独立,
法律才能从根本上摆脱权力的控制!
在此同时,也要加强对执法部门的民主监督,
严惩知法犯法,执法违法者,
以确保执法的公平正义性;
实行这样的体制改革,
也许是最有效的防滥权措施。
只要法律能大于权力,
法律才能威慑得住权力者的滥权,
立法的作用才能体现出来,
立法的目的也才会有意义.
只要法律能起到应有的威慑作用,
滥权枉法现象就能得到扼制,
想滥权者就得三思而行,
防止滥权也就有了基础和保证。
2009年5月22日星期五
谁是法庭的主人?
究竟谁是法庭的主人?
为了说明问题,从三个角度进行观察分析。
首先,从感性的角度来讲,
法庭是一定的物理空间,
是人们说事举证的场所、谈法论道的舞台。
在这样的场所和舞台里,
即便不去说什么国家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
按照我们现行的司法体制与组织架构,
也不会得出法官是唯一主人的结论。
应该说,控、辩、审三方只有职能划分,
没有大小区别,更不存在主客差异。
在控、辩、审构成的等腰三角形的各个点上,
分别有着各自的主人。
鸠占雀巢要不得,越俎代庖不得了。
其次,从理性的角度来看,
法庭是法律精神的代名词。
通常人们所说的法庭上见,
其实质就是要用法律来分清是非。
在这样的精神王国里,
其主人显然只能是代表正义的法律。
任何想凌驾于法律之上而自以为是的“老子意识”,
是与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
此外,就职能分工而论,
法官固然是庭审活动的组织者、
调度员乃至最终的裁判人,
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官就可以以法庭主人自居而随意擅行。
有人说法官的神圣地位不可侵犯,
而我以为法官的神圣地位来自于法律,
来自于法官对法律的服从,
来自于法官客观公正的表现。
常说法官是法律的化身,
这一方面是司法职责的内在要求,
同时也是社会公众的殷切期待.
而丝毫也不意味着只要当上法官,
就自然变成了法律的化身,
就可以为所欲为,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
必须注意防止法官简单地以法庭之主自居。
要知道,“我定规则我就赢”,
那可只是电视台播发的广告语而已。
法庭可不只是法官的法庭啊!
为了说明问题,从三个角度进行观察分析。
首先,从感性的角度来讲,
法庭是一定的物理空间,
是人们说事举证的场所、谈法论道的舞台。
在这样的场所和舞台里,
即便不去说什么国家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
按照我们现行的司法体制与组织架构,
也不会得出法官是唯一主人的结论。
应该说,控、辩、审三方只有职能划分,
没有大小区别,更不存在主客差异。
在控、辩、审构成的等腰三角形的各个点上,
分别有着各自的主人。
鸠占雀巢要不得,越俎代庖不得了。
其次,从理性的角度来看,
法庭是法律精神的代名词。
通常人们所说的法庭上见,
其实质就是要用法律来分清是非。
在这样的精神王国里,
其主人显然只能是代表正义的法律。
任何想凌驾于法律之上而自以为是的“老子意识”,
是与现代法治理念格格不入的。
此外,就职能分工而论,
法官固然是庭审活动的组织者、
调度员乃至最终的裁判人,
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官就可以以法庭主人自居而随意擅行。
有人说法官的神圣地位不可侵犯,
而我以为法官的神圣地位来自于法律,
来自于法官对法律的服从,
来自于法官客观公正的表现。
常说法官是法律的化身,
这一方面是司法职责的内在要求,
同时也是社会公众的殷切期待.
而丝毫也不意味着只要当上法官,
就自然变成了法律的化身,
就可以为所欲为,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
必须注意防止法官简单地以法庭之主自居。
要知道,“我定规则我就赢”,
那可只是电视台播发的广告语而已。
法庭可不只是法官的法庭啊!
2009年5月21日星期四
一个国家不会因为贫穷落后而灭亡,但是国家失去民主精神后注定要灭亡!
看了吡叻州的变天事件,
真的不耻国阵那千方百计的烂手法,
尤其是马二哥主导的派vcd手段,
别人派的vcd是犯法,
难道你派的vcd不是知法犯法?
又何有那么多双种标淮?
何谓民主精神?
你们难道以为“谎言重复一千遍可以成为真理”!
也许在一个高权威社会里,
说真话者注定要从肉体上或精神上被消灭,
整个社会运行中除了谎言就是谎言。
无数遍谎言后,
甚至连奴才般的民众,
也会不自觉地认为掌权者的统治是理所当然的。
长期以往,
我们国家的民众自觉不自觉的便把谎言当成真理,
把真话当成“病态”,
而在“真理”和现实的极度扭曲中,
这个社会的民众并产生一种“扭曲现象”。
他们一方面认定周围一切官员都是贪官污吏,
另一方面,
却又相信某些伟人或远处的高层人物是清廉高尚的,
所谓“皇帝是好的,都是下面官员贪腐”。
在无尽的谎言和扭曲的人格下,
权贵们一边蹂躏这片土地,
一边又高举爱国主义大旗来当作自己的遮羞布,
而民众还真的不自觉地响应这种无耻之极的喧嚣,
但是民众的“口号爱国”激情,
却又是建立在“让别人流血流泪”的基础上的,
他们会被这种喧嚣激动得热泪盈眶,
却又不愿为此受到哪怕一点点的损失。
对于这些扭曲现象,我们这个民众已经完全接受,
并且以此为正常现象,
而那些公开指出“皇帝没穿衣服”的极少数分子,
反而成了精神不正常的异类。
而多数遮遮掩掩的嘀咕“皇帝没穿衣服”的分子,
如果他们“跑步上位”进入利益阶层后,
马上就舒心地赞道:
此地甚好,我国这样已经非常不错了。
(诚如马二哥)
我们这个社会就是以两种完全相反的方式运转的,
说的、宣传的、法律条文规定的是一套,
实际运行的则是完全相反的另一套,
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总规则。
这种扭曲的社会和人们的生活方式,
带来的结果就是整个国民的沉沦,
我们以无耻为荣,以人渣为有本事,
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社会中生存的更好,
才更有机会出人头地。
遗憾在这样的国度里,
竟然也学人喧嚣要成一个“崛起2020宏愿”的国家?
真的不耻国阵那千方百计的烂手法,
尤其是马二哥主导的派vcd手段,
别人派的vcd是犯法,
难道你派的vcd不是知法犯法?
又何有那么多双种标淮?
何谓民主精神?
你们难道以为“谎言重复一千遍可以成为真理”!
也许在一个高权威社会里,
说真话者注定要从肉体上或精神上被消灭,
整个社会运行中除了谎言就是谎言。
无数遍谎言后,
甚至连奴才般的民众,
也会不自觉地认为掌权者的统治是理所当然的。
长期以往,
我们国家的民众自觉不自觉的便把谎言当成真理,
把真话当成“病态”,
而在“真理”和现实的极度扭曲中,
这个社会的民众并产生一种“扭曲现象”。
他们一方面认定周围一切官员都是贪官污吏,
另一方面,
却又相信某些伟人或远处的高层人物是清廉高尚的,
所谓“皇帝是好的,都是下面官员贪腐”。
在无尽的谎言和扭曲的人格下,
权贵们一边蹂躏这片土地,
一边又高举爱国主义大旗来当作自己的遮羞布,
而民众还真的不自觉地响应这种无耻之极的喧嚣,
但是民众的“口号爱国”激情,
却又是建立在“让别人流血流泪”的基础上的,
他们会被这种喧嚣激动得热泪盈眶,
却又不愿为此受到哪怕一点点的损失。
对于这些扭曲现象,我们这个民众已经完全接受,
并且以此为正常现象,
而那些公开指出“皇帝没穿衣服”的极少数分子,
反而成了精神不正常的异类。
而多数遮遮掩掩的嘀咕“皇帝没穿衣服”的分子,
如果他们“跑步上位”进入利益阶层后,
马上就舒心地赞道:
此地甚好,我国这样已经非常不错了。
(诚如马二哥)
我们这个社会就是以两种完全相反的方式运转的,
说的、宣传的、法律条文规定的是一套,
实际运行的则是完全相反的另一套,
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总规则。
这种扭曲的社会和人们的生活方式,
带来的结果就是整个国民的沉沦,
我们以无耻为荣,以人渣为有本事,
没有最无耻,只有更无耻,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个社会中生存的更好,
才更有机会出人头地。
遗憾在这样的国度里,
竟然也学人喧嚣要成一个“崛起2020宏愿”的国家?
订阅:
博文 (Atom)